家屬白天要上班,晚上能回家或到醫院照顧,可以先評估12小時看護。不過,班表要從家屬「實際能交接的時間」開始算,不能只填公司上下班時間。通勤、加班、晚餐與夜間照顧,都會影響另一半時段是否有人接手。
這篇以白天由照顧人員協助、晚上由家屬接手的情境,整理排班、交接與備援方法。醫院與居家的現場條件不同,服務時間與內容仍須分別確認。
第一步:家屬先畫出完整一天,找出照顧空窗
家屬可以拿紙畫出一天,依序寫下離家、抵達公司、下班、回到照顧地點及睡覺時間,再標記誰能陪伴。需要填的是能到現場的姓名,不是「家人有空再來」。
例如,家屬上午七點半離家,晚上七點才能返回,可以提出以下12小時班表,將前後交接納入討論。這是排班示例,不代表固定可供預約的班別。
| 時間 | 現場安排 |
|---|---|
| 07:15至07:30 | 家屬與照顧人員交接後再出門 |
| 07:30至19:00 | 照顧人員依確認內容協助,家屬通勤及上班 |
| 19:00至19:15 | 家屬返家,核對白天紀錄與待辦事項 |
| 19:15後 | 家屬接手夜間照顧 |
家屬應確認交接是否包含在約定服務時間內。若實際通勤更久,這張班表就需要調整,不能壓縮交接來配合。
家屬接著確認三件事:
1.夜間需要協助時,哪位家人能起身處理?
2.該家人隔天仍要上班,連續幾天是否做得到?
3.週末、輪班或加班日,原本的接手人是否還在?
第二步:班表寫到起訖時間與責任人
家屬不要只說「請白班」。同樣是12小時,不同家庭希望的起訖時間可能不同,能否安排也要依當下人力確認。
以下是可照填的排班單,時間填寫後再向服務窗口確認:
| 項目 | 需要填寫或確認的內容 |
|---|---|
| 照顧地點: | __醫院或__住家。 |
| 需要日期: | __月__日至__月__日。 |
| 希望服務時段: | 每天__時至__時。 |
| 開始時交接家屬: | __,預計__時到場。 |
| 結束時接手家屬: | __,預計__時到場。 |
| 夜間主要照顧者: | __;備援家屬:__。 |
| 已知會變動的日期與時段: | __。 |
排班單也要列出用餐、清潔、如廁及陪伴需求。家屬若只填時間,服務方仍難以判斷這段期間需要哪些生活協助。
第三步:白天與夜間使用同一份交接紀錄
家屬下班後可能很累,照顧人員也可能遇到家人輪流來接。雙方使用同一份簡單紀錄,可以減少重複詢問與資訊遺漏。
交接內容可以固定為四格:
1.今天已完成的生活照顧事項。
2.和平常不同、已向誰回報的情況。
3.晚間還需要接續處理的生活事項。
4.隔天的時間變更、用品不足或待確認問題。
醫療團隊交代的注意事項應保留原意,家屬不要自行改寫成醫療操作指令。病況判斷與處置仍由醫療專業人員負責。醫院照顧另外要遵守院方陪病與出入規定。
第四步:家屬提前約定加班時的備援流程
家屬一旦知道可能晚到,就應聯絡服務窗口與備援家人,不要等到原定結束時間才通知。照顧人員能否延長服務、需要多少費用,都要重新確認,不能把留下來加班視為預設安排。
備援流程可以寫成:「我預估無法準時到場時,先通知__;由__確認是否能到現場;服務窗口回覆能否調整時段及費用。」家屬也要先談妥無人能接手時的處理方式,避免當天才開始找人。
如果夜間接手連續幾天後明顯難以負荷,家屬應重新整理需要協助的時段,而非只因已排12小時就維持原表。
常見問題
12小時看護一定是早上八點到晚上八點嗎?
家屬應直接提出希望的開始與結束時間。實際班別依地點、照顧需求與可安排人力確認,不能假設所有服務都採同一時段。
家屬每天換不同人接手,可以嗎?
家屬可以先提出需求,但每一天都要指定主要接手人,並由固定窗口統整班表與變更。接手人也要看過同一份交接紀錄。
居家與住院可以套用同一份報價嗎?
家屬應分開詢問。兩種場景的地址、現場條件及生活協助內容不同,實際報價需依個別安排確認。
連續幾天都會由同一位人員服務嗎?
家屬可以提出希望人員固定的需求,但仍須確認實際排班。若有人員異動,也要確認由誰承接交接紀錄,不能預設一定由同一人服務。
帶著班表詢問,比只問「有沒有白班」更清楚
家屬可以先填好日期、起訖時間、夜間接手人與備援方式,再依場景查看醫院看護服務或居家照顧服務,向天承確認可安排的時段與生活協助內容。高雄、台南、屏東的實際安排,仍依地址、需求與當下人力確認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