居家看護第一天怎麼交接?家屬可照填的到宅交接清單

居家看護第一天到家時,家屬可以先拿出一張交接表,帶照顧人員走過會使用的空間,再確認今天的工作與聯絡方式。家屬如果只在門口交代幾句,容易漏掉用品位置、長輩習慣,以及服務結束後誰接手。

這份清單適合已確認到宅照顧安排、準備進行第一次交接的家庭。家屬可以先填已知資訊,不確定的項目寫「待確認」,留到現場或向服務窗口核對,不需要自行猜答案。

家屬到場前,先填這張交接表

家屬可以複製下表,每次更新都寫明日期。表格以這次照顧必要的資訊為主,不必放入完整病歷或身分證資料。

到宅首日交接:家屬可照填清單
交接項目家屬可照填的內容
當天時段【日期】,【開始時間】至【結束時間】。
主要聯絡人【稱謂、電話、方便聯絡時段】。
備援與接手主要聯絡人未接時找【聯絡人】;結束時由【家屬】接手。
溝通習慣習慣稱呼【稱呼】,常用語言【語言】,溝通需留意【事項】。
生活協助今天需要協助【項目】;長輩可自己完成【項目】。
日常時段用餐約【時間】,休息約【時間】,其他固定安排【事項】。
餐食與用品餐食由【人員】準備;衣物、清潔與如廁用品放在【位置】。
移動與輔具已知活動情況【描述】;現有輔具【名稱與位置】。
進出與範圍門禁方式【說明】;鑰匙交還【人員】;不使用的空間【範圍】。
待確認事項【尚未釐清的服務、現場限制或其他問題】。

家屬填寫時,用具體事情取代籠統描述

「長輩需要照顧」可以改成「上下床需要協助,如廁時需要有人陪同」;「東西都在浴室」可以改成「清潔用品在洗手台下方左側」。具體描述能讓到場人員知道下一步該確認什麼。

家屬也要寫出長輩能自行完成的事情,保留長輩表達需求與參與生活的機會。家屬可以當面介紹照顧人員,詢問長輩習慣的稱呼,以及希望怎麼配合。

家屬對醫療團隊交代的事項,應提供現有書面資料並如實轉述。藥物調整、治療與其他醫療處置,仍由適當醫療專業人員確認,不能靠交接表自行新增操作。

人員到家後,家屬帶著表格確認現場

家屬可以依大門、房間、浴室與用餐區的順序,介紹門禁、用品位置與常用動線。住家有樓梯、電梯限制、寵物或特殊門鎖,也應現場說明。

家屬應先收妥現金、證件與貴重物品。雙方若需要交付鑰匙、代購用品或處理費用,應另行確認授權範圍、紀錄及歸還方式。

家屬發現現場需求與原先約定不同時,可以先放入待確認欄,聯絡服務窗口核對。家屬不宜在現場直接增加全屋清潔或其他家庭成員的工作,再假設對方都會承接。

家屬離開前,請雙方復述四件事

家屬可以和照顧人員一起看著表格,依序確認:

  1. 今天約定協助哪些生活事項,哪些項目還沒確認?
  2. 用品與輔具在哪裡,現場有哪些限制?
  3. 一般事項何時回報,需要立即聯絡時先找誰?
  4. 服務幾點結束,哪位家屬會回來接手?

雙方如果說出不同內容,家屬應先修正交接表,再完成接手。重要資訊不能只靠「應該知道」或「照之前那樣」帶過。

第一次服務結束,用這個格式回報

家屬回來後,可以和照顧人員核對當天的生活事項,再更新下次需要留意的內容。紀錄不必寫成冗長日記,也不需要每件事都拍照。

今日時段:【開始至結束】。

已完成的生活協助:【項目】。

尚待家屬接續:【事項與時間】。

下次需要更新:【用品、習慣或安排】。

需要窗口確認:【需求變更】。

本次接手家屬:【稱謂】。

這份紀錄用來銜接生活照顧,不能代替醫療評估。家屬若對身體狀況有疑問,應向醫療專業人員詢問。

常見問題

家屬本人無法到場,可以請別人交接嗎?

家屬應安排熟悉長輩生活與住家環境的人交接,並事先告知窗口與聯絡方式。照顧人員到門口,不等於交接已完成。

交接表一定要全部填完嗎?

家屬可以先填已知項目。時段、聯絡方式、接手者與當天工作等重要內容,應在開始前確認,其餘未定事項要明確註記。

家屬可以把交接表放在群組嗎?

家屬可以先確認成員都是必要的照顧聯絡人,再分享最少必要資訊。長輩影像與私人資料不應傳到無關群組。

第一班結束後發現需求不同,怎麼處理?

家屬可以把差異記下來,向服務窗口確認後續工作與時段,再更新交接表,不宜只口頭增加未約定的項目。

家屬帶著交接表,確認到宅照顧細節

天承照護以高雄、台南、屏東為主要服務範圍。家屬可以從居家照顧服務提出需求,再依地址、時段、生活協助項目與當下人力,確認安排與交接細節。